为激发该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途径,发挥示范引路作用,打造更多的党风廉政 “名片”,近日,汉台区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推进该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把创建示范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创新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制度和办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人力物力支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有效推动创建工作开展。
强化工作措施。各镇、街道办事处纪委、派驻各部门纪检组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抓好示范点的创建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重点工作。要立足于“整体工作上档次,重点工作有亮点”,按照“典型带动,规范提高,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整体推进”的原则,创建单位既可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某项重点工作进行,也可围绕本辖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特色工作开展,还可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实施,要突出本辖区、本单位的特点,着力培育创建一批班子廉洁自律、民主管理规范高效、村务监督扎实有序、廉政文化氛围浓厚、便民服务配套到位、档案资料归整完善、特色亮点突出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严格督导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作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季度考核点评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镇、办要按村(社区)总数的20%左右打造、综合部门至少打造1个以上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年底全区将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验收。区纪委监察局各领导班子成员、各室(部)按照包抓联系分工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深入联系点,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帮助化解矛盾、解决困难,指导创建工作。对创建中思想重视不够、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意见,并限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