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坚持问题导向,在巡察工作中着眼于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深挖问题,除发布公告、召开动员会、听取汇报、问卷测评等规定动作外,还综合运用“听”、“评”、“问”、“查”、“访”等更灵活、更有效的方式等方式,发现问题。
“听”,即听取专题汇报。进驻初通过专题听取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初步掌握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基本情况。
“评”,即问卷测评。精心设计民主测评指标和问卷调查内容,采取无记名分散单独填写,密封投递回收的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问”,即个别谈话。采取一对一谈话的方式进行,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一把手”、重要岗位人员全部谈,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等人员部分谈,有约谈要求的及时谈,反映意见一致时少谈,不一致时多谈,了解掌握真实情况。
“查”,即查阅账目资料。通过查阅财务账本、会计凭证、民生资金使用管理等原始资料,看是否帐物相符,是否存在虚列开支套取资金、招待费转移到其他科目列支,是否存在工程项目建设违反招投标程序、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惠民政策执行优亲厚友、贪污克扣截留等问题。
“访”,即明察暗访。除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还“下沉一级”, 深入村组农户、工厂车间、工程建设工地,深入走访,随机抽查,明查暗访,收窄巡察内容,突出巡察重点,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