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再发提醒书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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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台区纪委向全区党员干部发出提醒书,重申相关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婚丧嫁娶行为

提醒书明确,按照中、省、市、区婚丧嫁娶相关规定精神,各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遵守如下纪律规定:不得操办除本人和直系亲属婚丧嫁娶事宜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严禁大操大办,不得集中大规模举办或化整为零分批次宴请;严禁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使用公共资源、占用公务车辆,影响和妨碍公共秩序;严禁借机敛财,不得收受本单位或个人行使职权有关单位、近亲属以外其他人员的礼金礼品,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不得以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等方式,邀请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和服务对象,以及与个人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宜申报制度,举办婚礼前7个工作日须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本级纪检机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备,并作出廉政承诺。丧事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本级纪检机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口头或电话报告;在具体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中,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七禁止”规定;婚丧事宜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级纪检机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实际操办情况,包括参加人数、使用车辆、活动规模、花费和收受礼金礼品等。

据悉,该区始终严格执行婚丧嫁娶各项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书面申报制度,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近三年来,全区7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就婚丧嫁娶事宜向区纪委进行了报备,4名违规举办谢师宴、乔迁宴的干部进行了党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