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上午,汉台区纪委到区经贸局宣布对该局两名违纪干部的处分决定,同时在区经贸局党员干部队伍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会上,区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宣读了处分决定,区纪委副书记对违纪行为的定性和量纪依据、受党纪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和讲解。随后,对与会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要求大家坚决服从和执行好组织的处理决定,统一思想认识,客观对待,正确理解,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严把项目申报、审批关口。要以案警示加强廉政教育,深刻分析违纪干部的违纪根源,找准其做人、做事上存在的问题,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钢性约束;健全内控机制,防范廉政风险。将防范廉政风险贯穿到工作的各个岗位和环节,全面排查风险点,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抓早抓小,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坚决防止违纪问题再次发生。
会上,区经贸局班子主要领导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服从和执行好组织的处理决定,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近年来,汉台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工作始终坚持惩前毖后的原则,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教育职能,不断创新处分决定执行方式和教育方式,通过身边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更直观,更有感染力,在发案单位党员干部中产生了积极影响,收到了良好效果。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共进行处分决定宣布廉政警示教育十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