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教育、保护和监督职能,汉台区纪委以谈话教育、回访交心、侧面了解的形式,认真做好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受处分人员深刻分析发生违纪问题的思想根源,找准“病根”,吸取教训,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回访全覆盖无死角
按照市纪委2013年《关于对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进行回访工作的意见》要求,区纪委每年安排对受处分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回访,梳理汇总出应回访人员信息台帐,按照“谁处分谁回访、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和范围,保证回访工作全覆盖,2013年来总计回访受处分人员332人。
回访形式多样化
通过与受处分人谈话、走访所在党支部或单位、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进行回访,增强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进行思想教育又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达到警示教育效果。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档案,每次回访结束后,对回访对象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错误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建档登记。
教育与关怀齐并重
回访人员提前熟悉案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受处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开展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以纪教人、以情感人的方式实现回访教育的目的。回访结束后,对现实表现好、业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干部,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使用建议;对工作消极懈怠,工作不负责任,贻误工作的或给予纪律处分,或建议相关部门调整其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