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巡查工作“刮阵风”“走过场”,避免出现“巡查期间战战兢兢,巡查过后松松垮垮”,汉台区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制度,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才能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
构建科学的巡查制度体系。坚持政治巡查定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党委和部分省直部门党组织巡察工作的意见》精神,及时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对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委决策、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工作、听取巡察汇报、决定成果运用的方式、程序、标准等进一步明确,规范巡查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巡查报告、意见反馈、线索移交、整改落实、结果运用评估等,建立完备的巡查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依规依纪巡查的能力,推动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构建机敏的发现问题机制。与中省巡视相比,县区的巡查对象单位一般较小,下属单位和干部职工人数较少,且在一个单位、一个系统共事多年,大多不愿反映问题。因此,巡查中要讲究工作艺术和方法,开大门,大开门,畅通反映问题渠道,走出去广泛深入发动,和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用真诚和实际行动树立可亲、可信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要营造宽松和谐、有利于群众说心里话的氛围,消除干部群众思想顾虑,反映实问题,提出真意见。
构建灵活的工作运行机制。讲究灵活的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针对不同部门、单位的特点,把常规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灵活掌握方式方法,不拘泥于工作流程、方式方法的限制,把巡查从程序、时间、对象等固化模式中解放出来,突破对象类别、巡查批次、条块级别的限制,哪里有问题就巡查哪里,循着问题线索开展巡查,出其不意,彰显巡查活力,增强工作实效性。
构建综合的成果运用机制。巡查成果运用关系巡查工作生命力。随着巡查工作的深入,亟需建立规范的巡查成果运用机制。首先,要建立成果运用档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及时办理的原则,建立巡查成果运用档案,确保巡后有据可查。其次,要健全巡查成果共享机制。把巡视成果与组织部门的年度考核、干部考察、班子研判,纪委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共享,减少重复劳动,节约监督成本。其三,要完善成果公示机制。制定巡查成果公开细则,明确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步骤,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进一步扎紧制度藩篱,防止巡查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