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从严从实贯彻落实《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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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汉台区迅速安排部署,认真学习宣传,以担当精神从严从实贯彻落实《问责条例》。

大力学习宣传,增强责任意识。区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学习宣传《问责条例》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通过把《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修课”,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学习研讨、解读剖析,切实增强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意识,促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把党的规矩落实下去,把《问责条例》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和警示教育,积极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良好氛围。

结合实际制定细则,促进问责精准化。结合原有的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制度,在加强对新《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吃透精神的基础上,该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抓紧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摆上重要日程。明确提出要对有关制度该立的立,该修的修,增强制度可操作性,切实解决问责随意性大、尺度不一等问题,促进问责精准化,确保《问责条例》落实落细。

敢于较真碰硬,严肃责任追究。该区把贯彻执行《问责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肃进行责任追究。自《问责条例》颁布以来,该区运用问责条例实施党风廉政问责21件34人,其中诫勉谈话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为官不为问责9件16人,其中组织提醒1人,批评纠正1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