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纪委三项举措打造纪检监察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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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汉台区纪委准确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方式,三措并举着力打造纪检监察亮点工作,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明确权责清单“压担子”。采取明确权责清单,倒逼责任落实的方式,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的责任。研究制定党委、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以及纪委和纪委书记“监督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对号入座”,将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流程化。继续开展镇办、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约谈工作,进一步传导责任、传递压力,强化日常督促指导,力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强化对“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8月初,区委书记郑永涛带头,区委各常委带队,分10个组对各镇办、区级综合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抓实作风建设“强监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对17个区级部门和14个镇办实施了四轮专项巡查,实现了镇办巡查的“全覆盖”。前三轮巡查共发现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四风”等方面的问题265个,已全部反馈整改;发现违纪问题线索78个,已立案调查39件,党政纪处分27人,其余正在调查处理中。提升网格廉政监督水平,完善“资源共享、条块结合、上下互动、无缝对接”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了“街道—社区—网格—楼宇—居民”五级组织体系、“1+2+3+N”监督机制,做到“三必访三必查”和“两缩短、两提高”,有效强化了基层的全方位监督。

三是完善党内监督“立规矩”。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方式,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着力建立健全对镇办、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勤巡察、廉政档案、廉政报备和随机抽查等制度机制,变被动接受问题线索为主动出击,促使广大党员干部防范于未竞、改过于未发、止之于始萌、绝之于初形。同时,建立约谈机制,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违纪轻微但够不上处分的,以及问题线索不具体、暂时不具可查性的,由区纪委分管领导与有关干部进行谈心,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根据实际情况从交友、作风、工作程序等方面做出提醒告诫和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