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台区针对改革推进过程中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怕出错、怕问责”等问题,根据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按照中央“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结合该区实际,建立了容错纠错机制,从制度上为改革者提供容错保障,免除后顾之忧,为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买上“意外保险”。
该区明确了可以进行容错的十一种情形,详细说明了容错依照申请、核实、认定、暂挂、反馈、报备的程序进行。对容错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代表候选资格、个人评优评先等方面不受影响。同时,配套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受理的举报信件,要依法依规、集体研判、严格甄别,分清诬告、错告和正常举报。
该区要求,在实施容错纠错时要用“五看”标准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还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无意过失与违纪违法、探索实践与有规不依的界限,既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鼓励干部敢于作为,又不纵容干部破纪破法、逾越红线,防止激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
该区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切实担负起容错纠错的主体责任,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支持干部放手大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职责,严格执纪监督,把握政策界限,通过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澄清保护,消除干部思想顾虑,鼓励干部积极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干部要及时予以容错,客观评价、宽容理解、大胆使用;宣传部门要统筹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支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容错纠错的浓厚氛围。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 在该区十六次党代会闭幕之际,容错纠错机制更加坚定了该区广大领导干部改革创新的决心,增加了推进改革创新的底气,使其真正把“五区建设”体现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上,体现在创新思路、找准定位上,体现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