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线索管理,为纪律审查提供有力支撑。要在受理日常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注重与司法机关、审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专项检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访等手段获取案件线索,拓展案源。在获取案件线索的同时要加强案件线索的管理和排查,落实案件线索登记和台账管理制度,对重要案件线索要定期分析,研究工作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强化组织协调,形成纪律审查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党委反腐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通过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方式,提升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要通过探索实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化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利用协作区办案,历练基层纪检干部,夯实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要严格规范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各个环节,对履行办案手续、办案场所选择、办案文书管理、暂扣收缴涉案款物、办案回访等方面,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积极探索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有效方式方法,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强化督促办理,提高纪律审查工作效率。严格落实《委局领导包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委局领导联系包抓基层信访举报案件督办工作制度》,采取领导带头包案等方法进行督促办理,定期组织召开案件督办会,加强对“零查处”镇办和部门的约谈督办,并对督办件严格审查,规范办案程序,做到“五个不结”。
五是强化统计分析,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要加大统计资料审核力度,不断提高统计资料质量,切实做好统计成果的转化应用,不断增强案件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指导性。定期分析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总结案件发生和案件查办的特点和规律,挖掘警示教育题材,发现制度建设的漏洞,从
案件中梳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