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多措并举严防“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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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汉台区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防“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拓宽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发挥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统一收集管理,做到底数清楚、动态清理、梳理清晰。同时,采取全面排查、挂号交办、办结销号等措施,加强处置监管,防止线索隐匿、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断提高初核率、立案率和结案率。

上下联动,严查违纪问题。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突出重点跟踪督办。实行问题线索台账式管理,建立月报制度,镇、街道办事处纪委、派驻部门纪检组每月向区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区纪委定期进行梳理汇总,确定重点问题线索和案件,全程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如遇疑难复杂问题时,区纪委及时启动办案协作区制度,将14个镇、街道办事处和23个部门单位统一纳入六个办案协作区,逐一落实了包抓领导、包抓室,工作到点、责任到人,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抽调协作区域内工作力量,实施协作办案。

健全制度,强化工作保障。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协调机制,由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承担综合协调督办工作,信访室、纪检监察室负责相关问题线索的梳理排查及案件查办,其他各纪检监察组织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实行统一安排、分工协作,确保工作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安排、不落实的,停滞不前、进展缓慢或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长期没有自办案件的,进行严肃问责。今年初,对管辖范围内发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负有监管责任的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纪检组长进行了严肃追责。同时,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区纪委分两批次点名道姓通报全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16起29人,强化了警示震慑氛围。

自2015年开展此项工作至今,该区不断加大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努力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反腐败工作成果,共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15条,立案查处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