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婚丧嫁娶”再规范,强调“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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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做“两学一做”的践行者,汉台区纪委监察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

《通知》除要求党员干部继续严格执行婚丧嫁娶各项规定外,特别强调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规范党员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各党委(党组)书记是本辖区本单位规范党员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及时提醒、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管理教育。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省市区的规定要求,带头讲党性、守纪律,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发挥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家庭婚丧嫁娶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应报告而未报告的,要及时提醒警示或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对顶大操大办、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所在单位本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