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巡查工作明确三大主体精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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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初,区委研究制定了《汉台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暂行办法》,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为主任的区委巡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细化巡查方案,明确谁巡、巡谁、巡什么,使巡查有的放矢、精准发力。

一是定人员,力求“专兼广”。以退居二线的科级领导干部为主,建立巡查工作人员信息库,动态管理,随机抽取组建巡查组,挑选担任过部门正职、有经验、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巡查组组长。第一批巡查选调18名干部,组成6个巡查组,第二批巡查又增加了工作力量,增设1个审计监督组,发挥不同部门、岗位人员的专业优势和工作特长,实现了巡查工作人员优势互补。

二是定对象,力求“全覆盖”。突出重要“事”,针对重点“人”,将群众关注度高、项目资金多、与老百姓利益联系密切的单位列为巡查对象。第一批选取民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和汉王镇、徐望镇、中山街办事处6个单位,并延伸到其下属的38个村(社区)、26个企事业单位,实现被巡查单位和系统“全覆盖”。

三是定内容,坚持“五必查”。根据巡查任务,确定五个方面必查内容,即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必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必查;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等情况必查;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必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系列规定情况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