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纪检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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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汉台区纪委监察局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中,以落实“两个责任”和推进“三转”改革为抓手,全面、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立足“三转”,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办案协作区制度建设的意见》,落实了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制度,从镇、办纪委和部门纪检组抽调6名纪检干部到区纪委跟班锻炼,同时下派1名机关干部到镇上挂职,截止目前,抽调上挂干部参与问题线索核查9件,参与案情讨论12次,制作案卷文书11份,撰写心得体会6篇,提出意见建议4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汉台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分两批对区水利局等12个单位开展巡查,促进了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既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对7个单位、11名科级领导实施了责任追究,对1个部门进行了“一案三查”,对2个镇、4个部门都依据“一票否决”有关规定做出了降低考核等次和不予评优处理。又针对增强责任担当,提升公仆情怀,制定印发了《汉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

鉴考同步,强化干部监督职能。优化监督结构,整合监督资源,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职的监督检查,发挥纪委“再监督”的职能定位。在规范拟提拔使用干部廉政鉴定工作中,进一步规范程序,落实廉政鉴定与干部考察同步进行的相关规定,实施廉政鉴定42批321个单位和225名个人,牢牢把握职能定位,抓住工作重点难点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一是向市编办提出了《关于在有关区级部门单位设立派驻纪检机构的请示》,拟在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新设纪检组,在区直机关工委新设纪工委,并各设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1名”。目前,市编办正与市纪委进行协商,拟在全市十县一区统一开展以上纪检机构设立工作。二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于9月上旬通过平级交流、转岗等形式,为区政府办、财政局、林业局、经贸局、住建局、审计局等6个区直部门补配了纪检组长,政府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纪检组长已全部配齐。同时,进一步落实“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排名在党组(党委)副书记之后”,截至目前,已经落实5名派驻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排名在党组(党委)书记之后,11名纪检组长实现相同职级排名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