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纪委规范违纪党员支部大会讨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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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工作,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合法权利,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区纪委根据党纪处分相关规定,针对目前一些党支部参会人数不足、讨论表态畸轻畸重、原则性不强等违规情况,积极探索,以严谨慎重的态度对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工作程序进行更为明细的规定和明确。

     一是保障党员知情权。对违纪党员给予处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召开讨论表决大会,形成支部决议,党委审批意见几个环节,主动告知违纪党员相关权利,使本人及时了解掌握案件审理阶段自己享有的有关权利情况。二是保障党员申辩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随时了解掌握本人和其他党员的意见,避免作出片面决定,在审理谈话和调查核实过程中,听取本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的解释和说明;在支部讨论表决大会上,规定不仅本人可进行申辩,其他党员也可为其作证和辩护。三是保障党员复议权。按照党内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员复查复议机制。对违反党纪党员如果对处分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向党组织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通过复查复议,解决争议,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