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全面设立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 延伸监督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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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位,切实将压力层层传导。近日,汉台区在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全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严格资格程序。该区要求,纪律检查委员候选人从现任党组织组成人员中产生,实行党内民主推荐。候选人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敢于担当。候选人人选由各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人选任职意见及基本情况报所属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报所属党委批复。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该区明确,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汇报;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发现党员违纪情况,牵头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并将调查情况向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和上级纪委(纪检组)报告,根据上级纪委的决定、指定,参与进行纪律审查。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当选的纪律检查委员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直接对上一级纪委、纪检组负责并报告工作。纪委(纪检组)对纪律检查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年终进行考核评价,对不能正常履职的由纪委(纪检组)提出意见,由批准设立纪检委员的党委(党工委)按程序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