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汉台区纪委安排部署了2015年度述廉述责工作,确定了6名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
述廉述责工作分为准备、实施、整改3个阶段进行,要求述廉述责对象主要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个人廉洁从政、解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重点说明和报告。准备阶段,区纪委将组织部分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述廉述责对象开展述廉述责前巡察;实施阶段,在区纪委全委会上,由述廉述责对象在大会上作述廉述责报告。区纪委委员向述廉述责对象现场询问、质询,并进行大会民主测评;整改阶段,由各述廉述责对象根据述廉述责巡察反馈意见、会议质询询问以及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该区要求,述廉述责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强化宣传;各述廉述责对象要高度重视,将此作为深化认识、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的契机,端正思想态度,认真自查总结,虚心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为了进一步延伸制度落实触角、增加制度执行力,该区还要求教育、民政、财政、人社、住建等部门选定下属单位负责人向局党组、纪检组进行述廉述责,其他镇、街道办事处、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实行村(社区)、下属单位负责人述廉述责工作,不断促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