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配强纪检队伍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前提和保障。为此,汉台区委扎实落实领导支持纪委工作的主体责任,不断增强纪委对纪检干部的管理力度,促进监督责任的落实。
一是完善制度,明确纪委干部管理权限。先后修订完善了《汉台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镇办事处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管理办法》,明确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提拔交流、考核奖惩都由区纪委负责,做到既管事,也管人,权责统一。
二是发挥主导作用,在纪检干部的使用上纪委“说了算”。对各级班子考察研判区纪委必须参加,组织部门建立的科级后备干部名单区纪委必须掌握,纪检干部的选拔使用区纪委先行提名,在全区班子配备中涉及纪检干部的调整组织部门必须事先征求区纪委意见,对干部的推荐考察由组织、纪检共同进行后,按规定程序提交区委决定。使纪委对全区干部情况全面掌握,选人的视野不断扩大,能够选拔纪检工作需要的“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人。
三是强化派驻机构地位,使纪检组既有“为”,又有“位”。逐步实现了纪检组长排名靠前,提高纪检组长的政治地位;纪检组长人选必须从有经验、有威信、能力强、素质高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并逐步实行从行政副职中择优转任纪检组长,改变以往新提拔干部任纪检组长能力经验不足、纪检组长急于转任行政副职工作难以安心的状况,使纪检组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已提拔交流30名纪检干部,增强了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