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6+1+2”模式 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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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六文件”夯实任务。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制定印发了《汉台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关于深化办案协作区制度建设的意见》、《汉台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关于深化区纪委监察局包抓镇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2015年工作创新和示范点建设责任一览表》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意见》,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成13个大项,24个小项,分解落实到10名区级领导,8个牵头部门,确定了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督促区级四大班子领导带头落实“五个一”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分管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一巡查”治病祛痛。按照区委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暂行办法,认真抓好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选强配优巡查队伍,积极搞好督促指导和协调服务,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巡查责任,保证了第一轮巡查工作顺利完成。6个巡查组通过走访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问卷测评、查阅账目等方式,对区水利局等6个单位开展一个多月的巡查,共发现各类问题86个,其中违纪问题线索21个,违反八项规定方面问题9个,工作推进中拖拉散漫方面问题21个,班子建设干部管理方面问题23个,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问题7个,群众反映生产生活方面问题5个,现场纠正作风纪律方面问题28个。目前,巡查的有关问题已向被巡查单位进行反馈,要求限时整改,并分类移交相关区级部门调查处理。第二轮巡查已开始实施。

三是“两问责”强化考核。召开了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实现了常态化督促检查,并加大了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值在全区综合目标考核的权重从3%提高到了5%,加强了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修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指标、分值分别设立,突出了平时考核比重,防止和纠正平时不抓工作年终突击补资料的问题。对1个部门首次实现了“一案三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班子成员或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6个单位、10名科级领导实施了责任追究。通过严格的考核、问责,有力推动了全区“两个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