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区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先后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区委主要领导在区委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门安排,在区纪委全会上与镇办、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并3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是健全落实机制。区委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不同主体的三大类、13项责任,完善了责任体系,划清了责任边界。同时,积极实行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双报告制度和履职评议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把精力向主业主责集中,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链条。
三是带头履职尽责。区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区委常委会其他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有力地促进了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