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汉台区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条例为契机,不断巩固深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通过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监督、问责三重机制,着力解决公车日常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运行成本大幅降低,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创新管理模式,构建“一个平台、两重备案、三级责任”的多维管理机制。一个平台,就是以公务用车信息数据库为平台,对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了含各单位公务用车品牌型号、车牌号码、车身颜色、停放地点、驾驶员及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的公务用车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两重备案,就是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节假日、休息日公务活动确需使用公车的,除要向主管部门、本单位备案外,还应提前向区委或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登记备案,说明时间、事由、参与人员等情况,并附相关依据证明。三级责任,就是进一步夯实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以及车辆驾驶员的具体管护责任,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实现对各部门、各单位公车问题第一时间责任倒查、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平时监督与重大节假日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相补充的监督机制。一方面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网站,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另一方面加强职能部门监督,统筹区作风建设办、公车治理办等力量,将日常监督与重大节假日监督检查相结合,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周末双休日期间,定期、不定期组织专人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现场清点、拍照存证的形式,对区级各部门、城区各办事处的公务用车节假日停驶封存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组织督导组深入农家乐等餐饮、娱乐场所进行了延伸督查。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形成纪律严明、规范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去年以来,该区紧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3次专门下发通知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做出明确和细化,2次研究制定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意见,特别是在制定出台汉台区干部作风违纪违规问题处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过程中,充分整合中省市区有关规定,分类列举出了常见的5种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行为,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方式、范围和裁量标准,为进一步严肃公车纪律、强化执纪问责提供了政策依据。一年多来,该区先后对网络媒体反映的原区委老干局局长李某失职渎职、私驾公车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和追究,对群众反映的1名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公车私用的问题进行了警示提醒和经济处罚,对督导检查发现的节假日期间公车未在指定地点停放封存或未按规定报告备案的35个区级部门、事业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说明,并对其中12个部门、单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全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更加规范,运行成本大幅降低,公车私用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和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