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全面开展药品“三统一”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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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全面开展药品“三统一”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

 

近日,汉台区政府纠风办组织区财政局、卫生局、药监局对全区药品“三统一”制度实施以来各种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2011年至2012年区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资金、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补偿资金、村医基本医疗服务补助资金的发放和兑付情况。

本次共检查区级公立医院3个、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15个,抽查村卫生室48个,检查工作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全区的药品“三统一”财政专项资金采取直通车支付的方式,由财政局按照“三统一”补助资金发放标准,将专项资金按照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补偿标准和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标准,直接拨付到各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账户上;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收到村医补助资金后,按照《汉台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考核办法》和《汉台区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补偿资金分配指导意见》实行量化考核,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到村医手中。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区的药品“三统一”工作开展有序,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拨付及时、落实到位,没有发现虚列支出、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

为切实把药品“三统一”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好、执行好,检查组要求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制度管理,规范资金发放。区纠风办将定期不定期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从而确保我区药品“三统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更加有序、规范、高效。

                                    岳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