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积极构建干部工作监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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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监督主体多元化。干部推荐考察邀请纪委干部全程参与,民主推荐结果由组织、纪委双重掌握。干部廉政情况由干部所在单位、下属部门同事和群众共同评价。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实行全委会票决,同时邀请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列席区委全委会会议。

    二是监督范围全覆盖。在干部推荐考察中,认真落实干部选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公布监督电话,制作《治理拉票行为情况调查表》。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跟踪考核,并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科级领导班子实行动态研判。

    三是工作监管严落实。广泛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研究制定了《干部监督员制度》和《不胜任、不称职党政领导干部调整暂行办法》等干部监督管理制度。调整和规范全区干部管理权限,举办了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培训班,夯实了28个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党工委在干部选用方面的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