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制定出台了《不胜任、不称职党政领导干部调整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干部管理和治懒治庸力度。
该办法从道德品行、政治素质、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10个方面,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具体情形做出了详细界定,并规范了认定程序、提出了处理办法。根据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掌握的基本情况,将定性考察与定量考核、日常考核与定期考察、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考察审议后向区委提出调整建议。通过免职、降职、辞职、待岗培训、交流转任、降低待遇等手段做出相应的调整处理。
(汉台区 罗亮 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