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专账管理资金,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出台了《汉台区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对新农村建设资金单独设立“三账二薄”进行登记,全面真实记载建设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防止将专项资金用于村级日常管理、接待、偿债等不属于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范围。
二是实行“三笔会签、两级联审”,严格资金审批程序。严把资金使用关,示范村实施建设项目先向区新农办提交项目建设报账申请表,区新农办根据审核通过的项目内容预拨建设资金,建设中所取得的有效原始凭证必须经村两委会及村监事委员会三笔会签,再经所在镇乡办事处及区新农办两级联审后方可报销入账。
三是建立项目施工招标制,事前报批,事后验收。示范村建设项目施工前要拟定招标方案,公开招标执行。完工后凭审核后的竣工决算表、竣工验收单以及有效原始凭证入账。
四是开展财务公开、专项审计,强化监督职能。示范村定期按照“内容详细、程序规范、公开及时”的要求对资金使用、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区新农办和财政局不定期对建设项目实施村开展检查,年终进行专项审计,督促检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应。
汉台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