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汉台区纪委监委强化措施,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形成深学细研《条例》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高度重视全动员。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印发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专项方案,明确学习要求,注重示范带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分组研讨、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全员培训重点内容,不断提升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全覆盖。
多种方式灵活学。在“汉台清风”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条例》内容及权威媒体发布的解读文章,为深入理解《条例》提供有力辅助。同时,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借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和省市纪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学习,以室部为单位自发组织研讨交流,营造“线上+线下”同步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此外,及时集中采购一批专项学习资料,保证机关人手一本,便于日常随时查阅学习。
系统思维重贯通。一方面,抓好持续研学。在前期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通过纪委常委会,由班子成员带领大家再次逐章逐句学习,切实做到以身作则,自觉把《条例》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方面,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纪法规贯通融合,不断深入系统学习,注重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执行运用。
下一步,汉台区纪委监委持之以恒抓好《条例》学习贯彻,坚持把《条例》所体现的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提出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措施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各项安排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条例》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实践的有力指引,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出责任担当、学出能力素养、学出过硬本领,不断提高政治“三力”,以高素质队伍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