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把好三个关口,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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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安全不办案。汉台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汉台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首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汉台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领导首谈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底线。

严把安全教育关。将安全教育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第一课”,审查调查组成立后,将安全首课作为初核第一任务,由组长召集组内全体人员,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树牢“无安全不办案”底线思维,准确做好风险评估,明确责任体系、制定详细安全预案,对谈话目标和要求、谈话方式和步骤、政策策略和证据使用等具体化,一体推进审查调查和办案安全工作。

严把领导首谈关。根据谈话对象的特点,遵循职务职级相适应原则确定首谈领导,按照“一人一方案”制定谈话提纲。谈话前,对谈话对象的身体、心理、家庭等情况进行充分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坚持“同志式”、平等式谈话,让谈话对象感受到组织的善意和诚意,坚决纠正“撬开嘴、拿证据”的错误做法。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减压、政策讲解,帮助审查调查对象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及时纠错改错,回到正确轨道上来,达到审查调查“治病救人”的最终目的。

严把制度执行关。好制度贵在落实,结合督导调研、监督检查和“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由分管领导、协管领导、包联室部加强对各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各派驻(出)机构落实首课首谈制度的指导督导。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将首课首谈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办案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不定期通过查阅谈话方案、谈话提纲、谈话笔录、登记表等方式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限期整改落实,确保制度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