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高考、中考招录之际,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相关纪律要求,切实加强对重要节点的日常监督,巩固纠正大操大办、聚财敛财等不正之风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近日,汉台区纪委监委印发专项文件,重申“五个不准”:
1.不准利用子女毕业、升学之机,以举办“谢师宴”等为名义宴请亲属、近亲属以外的人员,收受礼品、礼金。
2.不准参加近亲属以外的各类庆贺宴请等活动及赠送礼品、礼金。
3.不准使用公物、公款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及其它费用。
4.不准用任何形式通知、邀请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谢师宴”、“升学宴”等。
5.不准教职员工接受学生、家长赠送的钱、物、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
围绕严禁“升学宴”“谢师宴”,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公开举报方式,将“升学宴”“谢师宴”问题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各纪检监察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把禁止国家公职人员举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活动作为近期监督执纪的重要内容。对有子女涉及高考、升学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顶风违纪者,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对因工作措施不实、监管不严、教育引导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发生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加“谢师宴”“升学宴”的,坚持“一案三查”,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