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促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工作,日前,汉台区纪委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出台《关于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日常监督的总体要求、任务、具体措施,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指明了方向。
该《实施意见》提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的日常监督重点围绕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三个方面,按照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张网络”,同向发力、相得益彰,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该《实施意见》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督、部门职能监督、执法监督的作用,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抓实日常监督工作。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保障党员监督权利,形成监督合力。
同时,汉台区针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县区一级纪委监委未将监督检查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的情况,主动出击找办法、积极探索解难题,率先在全市实行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镇办、部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制度,实现了监督与日常工作的有机结合,为提升日常监督的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和科学化水平再添新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