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镇(办)纪委(派出监察组)信访举报及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既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又密切联系镇办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精准规范了受理信访举报的6种情形和处置问题线索的4种方式,细化了工作程序,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尤其是在监察职能向镇办延伸后,该办法为我们在适应新的职能职责定位中,如何规范、准确、有效的开展信访举报和线索处置工作提供了依据。”近日,汉台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表示。
为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镇(街道办事处)纪委(派出监察组)信访举报和线索处置管理工作,近期,汉台区纪委监委根据党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研究制定了《汉台区镇(办)纪委(派出监察组)信访举报及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从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办理程序时限、处理流程和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办理程序等方面对镇(办)纪委(派出监察组)信访举报及线索处置管理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就开展信访举报及线索处置管理工作提出了纪律要求。为确保该办法落地生根,区纪委监委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纪委监委联系包抓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通知》,加大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对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着力提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水平,提高工作质效,持续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