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至27日,在召开的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推进会上,全文通报学习了国务院经普办、国家统计局《关于天津经济普查清查违法案件的通报》。
会议指出,国家统计局把查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作为统计执法检查一项重点工作,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表明国家统计局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普查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
会议要求,各级普查机构、普查工作人员要以案为鉴,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高度敬畏和严格遵守《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政令,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和普查行为规范,坚持依法普查,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行为发生,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