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出台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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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常委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的实施意见》,4月13日,市统计局党组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的若干规定》。

《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加强会议管理、切实改进文风、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监督检查5个方面17项具体内容,对全市统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要求,县级领导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各科室要严格遵照本规定执行,各县区统计局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局纪检组、局办公室要加强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