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监督,近日,市统计局党组出台《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约谈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约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从严从实、抓早抓小,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及其他县级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员干部职工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督促提醒,旨在改进工作,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一种监督措施。
《办法》规定,对局党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推进全局中心工作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思路不清、不敢担当、成效不明显的;工作发生失误,在一定范围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被市委、市政府及省统计局通报批评的等12种情形,由各县级干部建议报经局党组书记同意,按照约谈提出、约谈准备、约谈实施、问题整改四个环节实施约谈。
《办法》强调,约谈对象对约谈事项和整改情况应在本人所在科室、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主动接受监督。不落实整改要求、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约谈对象给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开展约谈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