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会议后,驻市食药监局纪检组及时就会议精神形成书面材料,向驻在市食药监局党组及党组书记进行了专题汇报,召开了驻局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中、省关于加强纪委派驻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点学习了市纪委书记康杰在派驻机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4项具体贯彻落实举措。
一是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提请市食药监局党组对驻局纪检组长的工作分工进行进一步调整,切实落实派驻纪检组长不承担驻在部门具体业务工作的要求。
二是牢记使命、找准定位,切实发挥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方面,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认真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努力完成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另一方面,注意把握好派驻机构与市纪委的关系,定期向市纪委汇报工作;注意把握好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经常和被监督单位党组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争取工作理解和支持。
三是聚焦三项主业。着重围绕党的政治纪律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项目资金使用、权力规范运行、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监督。提请市食药监局党组年内对直属单位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一次巡查。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确保完成本年度初核问题线索不少于2件、自办案件不少于1件的工作任务。切实运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这一制度利器,严肃问责追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四是加强学习、勇于担当,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认真研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用讲话武装头脑,不断强化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和底线思维,牢牢保持政治定力,切实筑牢信念之堤。立足食药监管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开展监督。强化担当,不做“老好人”,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执纪监督的各项纪律,切实做到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