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公安局坚持“三个一” 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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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汉中市公安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执纪审查作为突破口,按照“三个一”总体思路聚焦主责主业,从顶层设计、警力保障、措施运用等方面为纪检工作注入活力。

坚持“一盘棋”部署,抓好顶层设计。抓考核运行,修定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不断提升查办案件量化考核分值,规定纪检部门每年直接立案查办案件不少于3起,对办案数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纪委书记书面说明情况,杜绝了纪检部门“零办案”现象。抓制度运转,出台了《汉中市公安民警“为警不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突出结果运用;推行“一案三报告”制度,在查办违纪违规案件中,减少来自外界的干扰和阻力。抓数据运用,运用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案件查办系统平台,从案件线索受理登记、初核、立案、调查、结案、处分执行等环节逐项进行录入,及时了解掌握案件查办情况,实现公安机关省市县数据共享。

坚持“一体化”联动,优化组织保障。横向看,统筹警力资源,实现了纪检力量“无增长改善”。目前,全市纪检部门80%以上民警专门从事执纪办案,仅市局纪委就有从基层治安、网安、交警等部门选拔上来的办案人员,占纪检干部的70%。此外,优化整合纪检、督察、审计等内部监督力量,构建了 “大监督”格局,统筹使用治安、经侦以及法制部门的办案力量,形成全市查办案件一体化布局。2014年,对一件涉及县分局领导经济问题的投诉,迅速抽调督察、法制、财务、审计等多警种部门人员,成立调查组、审计组和综合组,在不到2周时间,便形成了调查报告和审计报告,提升了执纪办案综合水平。纵向看,协调县区协作,实现了纪检格局“全域化拓展”。实行指定办案、交叉检查,对有案不办、有案不查的,坚决追究“一岗双责”责任。2014年,镇巴县公安局民警李某等在办案过程中,造成部分证据灭失。我们不仅给予李某纪律处分,还对其主管领导杜某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014年以来,围绕“人、车、酒、钱、案”等突出问题,开展交叉检查6次,党政纪处理86件109人,警示训诫407人。以《监察建议书》、《案件督办函》形式交办、督办、催办案件259起,案件办结率100%,回复率100%。

坚持“一条线”贯穿,实现全程控制。拓宽线索来源。广泛宣传12389举报投诉电话热线,落实专人值守,确保24小时畅通;建立健全与公安信访、网安、督察部门协调联络、线索移交机制;施行“专人专责”的举报归口管理制,着力解决重复受理、多头办理、效率不高等问题。2014年以来,共受理举报线索982件,初核748件/756人规范办案要求。一手抓硬件,推进办案点建设,全市各县建成标准的禁闭室、谈话提醒室;一手抓软件,对每一起案件列出审查步骤、询问提纲、证据要素,确保案件经得起推敲、经得起考验。三是突出案后整改。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系统梳理近年来全市公安队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发案例通报4期,创作出10部廉政视频作品,实现“倡廉于有形、润物于无声”。2014年,对一名民警代人洽谈经商、签定合同的行为进行警示训诫、责令纠错后,在全市范围开展民警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起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