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追赶超越”的新要求、新形势下,汉中市食药监局针对近年来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监管任务繁重、监管责任重大,局系统干部队伍新旧融合、认知多元,行政执法行为不专业、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的现状,将规范行政执法用语、执法行为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切入点、提升全系统政风行风的关键点和提高监管队伍整体形象、能力水平的落脚点,在全市系统启动实施了“政风行风提升工程”,力争通过2到3年的努力,构建起规范执法、认知统一,高效务实、保障安全,形象优良、群众信赖的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队伍,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提质增效。
规范执法用语,讲好与行政相对人打交道的“前三句话”。针对监管执法用语随意性、缺乏说理性、告知敷衍性等问题,市食药监局于2016年9月制定印发了《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用语规范》,明确了日常办公及行政执法文明用语及禁忌用语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今年,该局又进一步拟定了行政许可、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稽查办案等5种具体执法类型、执法场景的“前三句话”规范用语范例。在这五种执法类型中,有主要目的和任务是服务于企业或行政相对人的;有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规范提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行为、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的;有以问题为导向,或直奔问题去进行检查的种类;有不针对任何特定对象,完全随机抽取样本展开检查的执法检查种类。凡此种种,均体现最优质的服务与最严格的监管的辩证统一,主要与行政相对人打交道。在上述行政执法过程中,讲好前三句话,是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必要前提,更是行业形象与监管理念的展示。因此,该局要求全系统执法人员树立和遵循既严格、公正、文明,又理性、平和、规范的行政执法理念,牢记“前三句话”规范用语范例,做到人人熟记、个个会讲,尽可能避免因执法用语失范而给执法实践带来阻力,影响执法效果,影响食药监管队伍形象。
规范公开执法信息,维护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市县两级食药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中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制度要求,对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案件处罚、监督抽检信息等与公共安全、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事项,均做到主动公开。拓宽公开渠道,着力建好局系统“两微一端”(政务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自主信息发布平台。计划年内建成市、县区、镇(街办)、村(社区)四级食药监管机构和全体监管人员、村(社区)协管员的微信矩阵平台,并吸纳所有监管对象和从业人员加入微信矩阵,及时权威发布政务信息,促进社会共治。建立执法信息公开督查考核通报机制。市局每半年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两微一端”平台建设与管理维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公开通报,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规范执法标识着装,树立统一权威的执法形象。执法标识是公开食药监管执法身份、树立食药监管部门公平公正执法形象的重要载体,在全市系统进一步规范执法标识的使用,建立统一的食药监管部门形象,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要求的具体措施,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全系统凝聚力,展示和宣传食药监管队伍良好精神风貌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市食药监局要求全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食品药品监管徽标管理办法》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标志规范方案(试行)》,认真抓好执法标识统一规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强制性规范规定的文字、图形、颜色、比例、结构及使用规范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全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的挂牌及办公楼、户外指示牌、办公场所内、对外窗口、网站网页、执法车辆车体、检验检测箱、公益宣传资料等方面应用的食药监管标识,均参照国家食药监总局有关应用示范执行。各县区做到行政区域内的统一,确保标识规范使用的效果。同时,按照总局新版食药监管执法人员着装制式年内执行到位。
统一规范公示标牌,促进食药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场所,即公众可视范围内的醒目位置,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日常监督检查记录等,是法律法规要求监管者和行政相对人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整体执法行为、执法结果对外的展示和接受公众监督、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必备要件。为此,市食药监局去年结合“三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整治,统一制作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三小”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模版,以及省食药监局统一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模版。以上信息要求全市食品行业今年9月底前按要求公示到位。同时,要求各县区食药监局、各镇(街办)食药监管所持续做好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监督各餐饮单位在店堂醒目位置并行悬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牌”,及时更新和公示量化分级动态检查评定结果。加快推进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信息挂牌公示。要求各县区食药监局积极主动会商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研究制定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的规格样式、公示内容等,以县区为单位尽快统一公示到位。此外,还将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信息挂牌公示。由市局制定出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信息公示牌模版,全市统一制式、统一制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全部按规范公示到位。鉴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机构归并整合、监管职能调整,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6月底前,全市将对原有监管部门授予、现仍然悬挂张贴的相关食品安全公开的制度、牌匾等一律拆除,以原市县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名义授予、要求悬挂的“规范药店”、“规范药房”等牌匾,现仍在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房中继续悬挂的,也一并拆除,避免对公众引起误导,影响整体对外执法形象,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和规范化水平。
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驻市食药监局纪检组、监察室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手段,对全系统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用语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情况以及执法质量、执法效能开展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视情节下达《整改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同时,要求各县区局驻在纪检机构也要遵循执法监察与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相结合原则,强化对县区局系统,尤其是基层食药监管所和一线工作人员执法用语、执法行为规范化的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