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汉中市第五次代表大会关于市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汉中市第五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汉中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中共汉中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报告所总结的过去五年工作体会,富有指导性和实践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并在新的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创新体制机制,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深入践行“四种形态”,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真美汉中”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大会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积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