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市委“三项机制”下发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迅速学习,积极落实,进一步激发全市公安队伍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促”,即促落实。根据省委、市委通知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共汉中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继续抓好相关重点内容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充分认识“三项机制”出台的目的意义、内涵实质和根本要求,认真做好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工作,并要求各单位制定学习方案,把“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结合“三讲三当”作风建设,做到始终与上级党委保持同步、同向、同心。
“二学”,即学省委三项机制办法,学市委三项机制实施办法。7月18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全文学习了《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全体参会人员围绕“三项机制”学习交流了心得体会。8月9日下午,市局党委再次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全文学习了《汉中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汉中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汉中市推进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各部门深入领会和全面把握市委“三项机制”的重要意义和核心实质,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推进“三项机制”有效实施,落实到工作和队伍建设中。
“三提高”,即提高党建能力、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工作作风。通过对“三项机制”的学习,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把“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市局党委结合省委、市委“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制定了汉中市公安局“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并要求落实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检查的具体内容中,形成干事者想干事、干成事,大胆实干、放手工作的工作氛围,形成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的工作机制,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