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中院召开聘任廉政监督员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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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拓宽社会监督渠道,8月5日,汉中中院隆重召开聘任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聘任梁贵松等21名同志为汉中中院廉政监督员。会议由汉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华昌主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强宣读汉中中院《关于聘任廉政监督员的决定》及《廉政监督员工作办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兴平向新聘任的廉政监督员介绍了中院基本情况;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明德出席会议并讲话,向聘任的廉政监督员颁发聘书和廉政监督员证;会上6位廉政监督员代表也就履行好廉政监督员职责,做好监督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据悉,21名廉政监督员来自各个方面,涵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媒体记者、律师、学者等各方面。有党员干部,也有党外人士,有机关工作人员,也有基层群众代表,素质都比较高,工作能力比较强,联系面比较广,可以担当起执法监督的重任。本次聘任的廉政监督员聘任期限自2016年8月至2020年8月为期四年。

杨院长讲话强调,聘任廉政监督员是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司法廉洁的重大举措,对不断强化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杨院长希望,廉政监督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协助法院监督、查处审判执行中违法违纪行为、参与案件评查、提供咨询指导、反映社情民意、发现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勇于负起责任,做好人民群众和法院之间的联络员;大胆反映违纪违法情况,做好法院工作的督察员;及时反馈社情民意,做好法院工作的调研员;发扬主人翁建设,做好法院工作的宣传员。

杨院长要求,全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廉政监督员工作。与廉政监督员保持密切联系,自觉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为廉政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信息查询、旁听案件、跟踪督办和调查研究等方面,全力支持廉政监督员履行职责。要认真对待廉政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研究,认真吸纳、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汉中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及监察处全体人员参加了聘任会议。会后汉中中院安排新聘任的廉政监督员参观了中院立案大庭和执行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