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出台了《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将“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的全过程,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遵规守纪自觉化、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意见》明确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确定了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要求。《意见》从3个大方面提出了落实“四种形态”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一是着眼于防“破规”,抓早抓小,运用实践好第一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制定相关规范制度,加强纪律规矩、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健全抓早抓小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完善谈心谈话机制,做到“四必谈”,及时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针对信访、举报或其他途径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给予谈话或函询,着力做到“两必谈”、“四必询”。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及时给予组织调整。二是着眼于快查处,宽严相济,运用实践好第二三种形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信访举报或上级转办件时,要做到“五必核”,并根据核查情况,依据党员干部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区别不同情况,灵活采取组织措施或纪律处分或合并使用。三是着眼于强震慑,严查重处,运用实践好第四种形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时,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在查清违纪事实、做出党政纪处分之后,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
《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领会实质,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带头执行、全面推动、督促传导、表率示范的作用,切实抓好“四种形态”的贯彻落实。要采取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着力营造“讲纪律、守规矩、严律己”的浓厚氛围。要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有效衔接机制、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综合效应,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