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融入到对机关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作风。
一是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结合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机关党组织工作手册》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建考核必考指标。同时,要求167个设立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市直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通过委员分工或换届选举的方式,配齐配强专兼职纪律检查委员,履行监督责任,维护党的纪律,努力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用严明的党纪规范党员言行,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是学习宣传、挺纪在前。工委注重将党纪党规融入市直机关党员日常教育之中,通过发放资料、集中培训、交流讨论、网站专栏等有效形式,将党纪党规作为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必学内容。先后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纪检委员等集中培训,及时征订《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片等下发基层党组织,增强党组织抓纪律、严规矩的主体责任意识,把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市直党组织和机关党员中立起来、挺前面。
三是从严把握、秉公执纪。工委把党的纪律和规矩严在日常、严在经常,融入工作。在党组织设立、撤并、换届、改选,预备党员接收、转正,党费开支,贫困党员评定等工作中,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审核审查。严肃查纠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去年共追缴党费总额52.8万元。从严把握违纪案件处置程序、材料审查、处分使用和审批,近三年给予机关违纪党员党内警告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开除党籍6人。按期恢复被处理党员的权利3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人。今年以来,纪工委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在线索排查中严明纪律、在谈话了解中教育党员,及时分类处置线索2 个、立案1 个,警示训戒、函询谈话各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