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夯得实 监督责任扛硬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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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5日,市人大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大会。会议在传达中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基础上,全面安排了市人大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林华进行了动员讲话,对各级主体责任者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与监督“一府两院”工作责任者提出具体要求,动员全体党员干部高度负责,切实履行责任。会上,由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与各负责人财物和后勤事务管理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清单责任书;由机关党总支书记与涵盖各专委会工作机构人员的四个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清单责任书。会议还要求机关纪检组大胆监督,切实履行对所有科室、支部和党员干部个人的党风廉政监督职责。同时,会议对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本身肩负的对“一府两院”监督职责提出更高要求。要求既要履行好对“一府两院”执法状况的监督使命,还要规范和监督好自身的行为,以创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机关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