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对标“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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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既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责任制落实的有效手段。近日,市食药监局党组制定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对标“两个责任”落实,明确考核标准,创新考核方式,着力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深入度。

一是注重考核工作的组织。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在市局党组、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考核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是注重考核对象的覆盖性。坚持“管行业必管党风廉政建设”,将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县区食药监局(市场监管局)一体纳入考核。同时,在明确局属各单位党组、领导班子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主体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将局属各党支部履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责任情况也纳入考核范畴。

       三是注重考核内容的针对性。在考核指标设定上,聚焦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驻局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一方面,着重考核领导班子抓“一岗双责”是否到位,一把手如何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组织领导,是不是做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夯实责任,形成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着重考核驻局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是否到位,如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并将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考核重点。

四是注重考核方式方法的科学性。为防止“临时抱佛脚”式的迎检行为,突出平时检查为主的责任制考核方法,市食药监局将日常督促检查和平时考核、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既注重年度考核的文字资料,又注重以日常工作实绩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动态评价,采取日常不定期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办法,综合运用自查评价、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群众、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局机关各科室、局系统各单位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检查、指导、考核局系统“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中,对包括工作部署、文件制发、批阅批办、工作督查、约谈问责、警示教育、纠正“四风”、案件查办等在内的相关文件、记录、表册等资料逐一检查、逐项打分,力求使考核更全面、更公正,结果更真实。

五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整改监督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以局党组名义发文,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对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合格单位,取消其单位和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当年局系统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检查考核中发现党组、党支部委员会主体责任或纪检监督责任,以及科室“一岗双责”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报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对“两个责任”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检查考核结果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干部考核使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列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