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实行重点工作廉政风险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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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有效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中山街新址项目建设,防止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现将该项目建设工作中的主要廉政风险点告知如下。请严格按照告知内容自觉排查和防控廉政风险,如有违反,将给予严肃处理。……”近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李伟收到市纪委驻市食药监局纪检组发来的一份《廉政风险告知书》,对其正在负责实施的基础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专门告知和提醒。这是市食药监局全面贯彻市纪委在该局系统试点的把纪律挺在前面有关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预防在先、监督制约在前,市食药监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于12月上旬研究制定了《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廉政风险告知制度》,印发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贯彻执行。

该制度规定,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干部职工在依法履行食品药品认证许可检查、稽查执法案件办理、检验检测、投诉举报受理办理等重点业务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职责时,由市、县纪委派驻市、县食药监局(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机构,以下达《廉政风险告知书》的形式,对相关承办单位(科室)和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诫勉。

廉政风险告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五大类廉政风险点:一是岗位职责风险点,即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过程中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节点;二是业务流程风险点,即因工作流程设计不完善、缺乏相互制约或执行不力,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腐败风险点;三是制度机制风险点,即由于制度不完善、制度缺失、机制不畅而容易使潜在风险变为现实风险的节点;四是工作作风风险点,即由于个人因工作作风不好、不实或自律不严而容易出现的风险节点;五是受外部环境影响引发的风险点,即因工作往来,对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可能造成人为地把关不严,导致监管工作出现失误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点。

市、县纪委派驻市、县食药监局(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及其下级廉政风险告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夯实局属各基层党支部的“两个责任”,还特别明确规定,各直属单位未设派驻纪检机构的,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及其纪检委员负责廉政风险告知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