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以来,汉中市检察院根据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陕西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汉中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立足于纪检监察工作特点,结合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法执纪工作实际,深入查找了本部门存在的执法执纪不规范问题,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对2012年以来所收到的13件举报线索的办理过程进行逐案认真梳理回顾,并依照中纪委《案件核查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高检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条例》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查找出的执法执纪行为不规范问题有:一是在调查案件中,存在有重视对被调查人的事实调查、情况了解、证据收集,对控告人(举报人)的走访调查了解不够。二是在案件调查中,偏重对事实经过的调查了解,对涉及案件的一些书证或物证的提取、固定重视不够,不能做到及时提取固定。三是制作调查笔录不够规范,尤其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方面有所欠缺。四是案卷材料的装订归档不够及时,尤其是对个别轻微问题反映调查处理后,未能及时组卷归档。
针对所查找出的这些问题,监察处及时召开处务会,在全处组织开展学习讨论,讨论中市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汶忠对进一步规范自身执法执纪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做到勤学习、多积累、善思考,不断深化认识、领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特别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不断强化自身党性修养和纪律作风教育,真正使从严治党、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实到全处同志的思想和行为之中。二是要积极参与,立足本职,强化内部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年度工作要点、履行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相结合,努力想实招、求实效、重实绩,把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要求融入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之中,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更加严格的工作标准自我要求,规范开展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发挥好检务督察的积极作用,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三是要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切实将执法执纪过程中不规范的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各方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同时,我们也将积极配合汉中市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工作,并适时对各县区院纪检监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