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有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社风促民风,为加快 “三市”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同频共振抓“两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后,市委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逐项细化党委6个方面的主体责任、纪委3个方面的监督责任,并建立健全10项机制,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重要遵循。
市委书记魏增军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就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带头撰写了落实主体责任的体会文章。
从市委主要领导做起,用硬措施落实硬责任,立说立行。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各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在分管范围内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坚持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正人正己,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在党风廉政责任制整体框架内,党委负主体责任是支点之一,纪委负监督责任则是另一个支点。
知责明责,方能履职到位。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市纪委在《汉中日报》等媒体开设专栏,约请11县区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就落实“两个责任”撰写体会文章,促进责任层层传导。同时,通过签订责任书、联组巡查、述廉述责等形式,不断强化对下级党委(党组)及其“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市纪委监察局先后对38个市直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交叉巡查、专项督查方式,对6个市直部门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查纠问题12个;对2个县、7个市直部门的11名主要领导开展述廉巡查,在召开的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进行了述廉述责,并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点评。
为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级纪委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实施警示训诫谈话435人,其中副县级以上干部15人;对26人实施责任追究,其中正县级领导干部7人,做到了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持之以恒纠“四风”
作风建设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重锤常敲、警钟长鸣,抓常长抓。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整治“四风”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内容,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突破口,紧盯春节、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市、县联动持续开展定向抽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和明察暗访,累计检查单位285次,查处45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集中通报11起典型案件,对6名县级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对1起领导干部顶风违纪举办乔迁宴发出专题通报。对四个县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及违规购置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相关的10名县级领导和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积极开展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线索核实工作,核查问题线索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继续巩固“小金库”、“吃空饷”专项治理成果,严肃查处了个别单位规避财政监管、设立账外账的问题。针对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督查整改, 5个责任单位、9名责任人受到了责任追究。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公路“三乱”、教育乱收费等8个专项治理行动,在执法监管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和镇村(社区)两个层面开展了“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和“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市纠风投诉同比下降60%以上,群众满意度提高到80.14%。
重拳出击惩贪腐
元至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135件、线索处置993件、立案821件、结案79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07人,同比分别上升50.4%、30.7%、33.5 %、29.5%、26.7%,其中县处级12人,科级113人,挽回经济损失5491.87万元。这是市纪委监察局交出的一份沉甸甸的答卷,也是我市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正风反腐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按照“一手抓大案要案,一手抓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工作思路,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从快从严查处了市地税稽查局尹某严重违纪案、洋县副县长李某受贿案、西乡县公安局局长丁某受贿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向全社会释放出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强烈信号。同时,继续加大案件初核和对基层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督办和协查力度,逐步完善交办、领办、提办和交叉办案工作机制,并通过办案考核激励、定期通报、约谈等,督促县区纪委重视和强化案件查办工作。此外,加大处分执行力度,严肃了党纪权威。
正反教育筑防线
“这是我的老熟人啊,与他一起共事多年,感觉他还是很有能力的。现在,他的大好前程算是彻底毁了。”在我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的一位领导干部,看到一名“落马”局长警示案例后,发出感慨。
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人。基于这一出发点,市纪委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加大公开通报力度、借助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并组织市直部门80名主要负责人赴汉中监狱接受了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
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用身边人影响带动人。经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考察,市纪委在全市命名表彰了28名勤廉干部榜样和先进个人,引导党员干部向身边典型看齐,以“三严三实”为标尺,立足岗位实际比学先进、争当表率,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
我市还通过举办“天汉讲坛”反腐倡廉报告会、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三秦行”等,持续发力筑防线,掀起了一股强劲的廉洁从政之风。
严字当头铸“铁军”
“打铁”的队伍,自己先要做块“好钢”。市纪委监察局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来推进工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抓好日常教育培训外,市纪委监察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自觉强化“正人先正己”的理念,制定下发了《汉中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提出了“七个不准”的要求,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改进作风,增强执行力。制定印发了《纪检监察干部任免办法》、《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外出报备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严格管理和监督。
为了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市纪委监察局明确职责定位,改变过去“事事牵头、样样参与”的做法,将不该牵头、不该参与的事项,坚决交还给责任部门。通过清理,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到9个,精简比例达91%。坚持“术业有专攻”,深化机构改革,将力量向执纪监督问责一线倾斜,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室等4个内设机构,新设立党风政风执法监督室、纪检监察三室、四室,办案机构和人数均占70%以上,并积极落实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形成了有利于抓主业的力量配备、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