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推行联组巡查模式强化纪检工作力度

 
 
打印

   为解决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力量分散、监督乏力等问题,汉中市纪委监察局从2013年开始通过整合市直派驻机构力量,推行联组巡查新模式,激发纪检监察机构活力取得明显成效。
      2012年底,一份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履行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市直部门共设立43个纪检组,应设监察室40个,可实际配备监察室主任24个,大部分还是兼职,没有专职纪检干部,而多数纪检组长任职多年未办过案件。为解决好这一问题,该市纪委监察局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联组巡查工作制度,在不改变现行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工作职责的前提下,根据驻在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将43个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整合为6个纪检监察联组,每年集中一定时间集中各派驻机构力量,代表市纪委监察局统一开展党风廉政巡查。
      整合后的每个联组一般8-10人,设组长1名,组长实行一次一授权。他们建立联组组长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组长人选由联组成员单位中具有丰富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敢于坚持原则的纪检组长或纪(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和组内成员人选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市纪委监察局每年对组长库进行审核、调整和补充。
      巡查的最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将联组开展巡查工作情况纳入对各部门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的年终工作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在评优评先、轮岗交流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有压力才会有动力。各联组紧紧抓住巡查前、巡查中等重要节点,突出巡查重点,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巡查前,各联组主动了解被巡查单位和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到市纪委有关科室了解相关信访举报情况,加强与被巡查单位和巡查单位纪检组长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巡查中,重点对被巡查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巡查。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责成部门单位早打招呼、早改正。两年来,该市已对市交通局、教育局、住管局等12个市直部门进行了巡查,发现纠正问题44个,提出整改建议39条,查结信访举报26件。
    巡查结果能否得到充分应用,是联组巡查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为此,该市纪委、监察局强化结果运用,狠抓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为增强监督刚性,每年巡查结束后,该市纪委监察局都及时汇总梳理巡查发现问题及意见建议,专门向市委书面报告,并抄送市委组织部,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同时,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带队,会同联组面对面向被巡查部门反馈发现问题意见,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进行研究,制定出整改方案,立说立改,促纪检主体责任落实。该市纪委还定期进行回访,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截至目前,该市根据巡查结果对3个市直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实施了一票否决,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作者:汉中市纪委宣教室  胡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