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和市检察院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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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注重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联系市检察院召开了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举办了预防工作讲座,并结合工作实际,以警示教育为主体,在机关党员干部和局属单位开展预防教育活动。通过一些列工作,使党员干部提高了做好当前和今后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了当前民政系统预防工作的主要任务。

局党组研究并征得市检察院同意,决定在民政系统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预防工作的领导。联合成立全市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志虎担任,副组长由汉中市民政局局长张正荣和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创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民政局纪检组和市检察院预防处承担具体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检察院与市民政局依据相关负责人的提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由双方轮流牵头组织召开。联系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互相通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形势,研究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对策和措施,为汉中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联系配合机制市检察院和市民政局应加强联系配合,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检察机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活动的重点,统筹协调,力求实效。市民政局要积极研究制定和实施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具体措施,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年度教育计划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同时,要立足职能,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在乡村、社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市检察院要负责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机制,指导、监督市民政局制定、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针对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进行预防调查和专题预防活动,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检察建议。四是注重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市检察院和市民政局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做好上报,为“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或现场会”、开展专题调研分析以及预防联席会议的交流提供材料,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