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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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省要求,近日,市商务局由纪检组牵头着力开展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对规模发卡企业鼎鼎百货、桃心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洋县盛唐商贸有限公司、洋县远达商贸有限公司、陕西华盛兴勇商贸有限公司、西乡县利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乡县家家乐生活购物广场实地进行了察看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发卡企业的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备案资料、台帐、样卡、制度建设和公示牌。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企业均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并将三项制度张贴于售卡处明显位置,建立了登记台账,制定了企业内部购卡章程、协议。但检查中发现还有少数企业仍存在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台账登记不全,用户办卡须知、三项制度公示牌悬挂不到位的现象。

检查组对发卡企业就进一步完善制度、相关台帐和办卡手续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措施,要求企业要加大对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购卡企业及个人充分认识到国家政策的重要性。引导企业按照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格开展预付卡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操作和管理流程,切实做到购卡登记实名制,即对于一次性购买1万元及1万元以上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均要求购买者办理日期、经办人姓名、身份证、购买金额等信息进行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制,即对于一次性购卡金额5000元及以上的单位和一次性购卡金额50000元及以上的个人,需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款项支付,并将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登记。限额发行制,即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