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联组巡查搭建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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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解决派驻机构力量分散、合力不足、监督乏力等问题,汉中市纪委监察局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和结合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在全省首家探索建立了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联组巡查工作制度。该市纪委监察局在不改变现行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工作职责的前提下,根据驻在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将43个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整合为6个纪检监察联组,以组为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查。每个联组设组长1名,组长由成员单位中的纪检组长或纪(工)委书记担任。
联组在各派驻机构正常履行职责的基础上,每年集中一定时间,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安排,统一组织开展巡查。重点对被巡查部门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完成重点工作、重点任务情况、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进行巡查,并对巡查过程中受理的投诉举报以及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同时,对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信访投诉件进行查办。
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所巡查单位的工作情况,该市规定,巡查采取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信访受理、问题调查、情况反馈和整改回访等八种方式进行。
为确保巡查组有效履职,市纪委监察局给巡查组充分“授权”,规定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纪违规问题,巡查组可直接纠正。问题较重的,巡查组向被巡查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严重违纪的,向市纪委监察局专题汇报后,依纪依法查处。
为确保巡查工作收到实效,市纪委监察局建立委局领导联系联组工作制度,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科室分别联系一个联组,负责对联组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市纪委监察局将联组开展巡查工作情况纳入对各部门纪检组、纪(工)委的年终工作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评优评先、轮岗交流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将联组对市直单位的巡查情况,纳入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平时记实考核,与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的述廉工作相结合,并作为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
巡查工作部署以来,该市6个纪检监察联组有效发挥多部门组合、各类专业人员齐备、政策业务熟悉、统一集中行动的优势,首批已对市住管局、人防办等6个市直部门进行了巡查,发现纠正问题 23 个,提出整改建议21条。开展联组巡查既促进了被巡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又拓宽了监督检查的领域,有效提升了派驻机构的履职能力,这一创新做法受到了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龚汉江和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市纪委宣教室   胡友兵)